動產擔保交易法施行細則  ( 104 年 12 月 17 日)
第8條
登記機關應備下列登記書表簿冊:

一、登記申請書。

二、登記收件簿。

三、登記簿。

四、登記索引簿。

五、其他書表簿冊。

前項各種書表簿冊,由登記機關規定格式印製,並得以電腦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