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輸出入銀行條例  ( 104 年 07 月 01 日)
第11條
本行置總經理一人,由財政部指派之,秉承理事會決策,綜理全行業務; 副總經理一人或二人,由總經理提經理事會同意後聘任,輔助總經理處理 行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