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信託局條例  ( 72 年 11 月 11 日)
第4條
本局之業務如左:

一、政府及公民營事業委託辦理之國內外採購業務。

二、政府及公民營事業委託辦理之貿易業務。

三、政府委託辦理之公務人員保險、軍人保險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 辦理之人身保險業務。

四、政府及公民營事業委託辦理之運輸、倉儲及專用碼頭業務。

五、依銀行法第三條及第一百零一條規定,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業務。

六、其他經政府指定、委託或特許辦理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