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信託局條例  ( 72 年 11 月 11 日)
第1條
為執行政府政策,辦理採購、貿易、保險、銀行、信託、儲運及其他經中 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特種業務,設中央信託局 (以下簡稱本局) ,受財政部 之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