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興建臺灣區高速公路第一期工程建設公債發行條例  ( 63 年 01 月 25 日)
第7條
本公債各期債票遺失、被盜或滅失者,不得掛失止付,並不適用民法第七 百二十條第一項但書、第七百二十五條及第七百二十七條之規定。但其記 名者,得向原經售機關辦理掛失手續,申請補發債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