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實施假扣押或其他保全措施裁量基準及作業辦法  ( 106 年 05 月 18 日)
第8條
海關代徵之稅捐、滯納金、利息或違章罰鍰應實施假扣押或其他保全措施 者,準用本辦法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