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配額實施辦法  ( 100 年 09 月 27 日)
第2條
本辦法所稱關稅配額,指對特定之進口貨物訂定數量,在此數量內適用海 關進口稅則所訂之較低關稅稅率 (以下簡稱配額內稅率) ,超過數量部分 則適用一般關稅稅率 (以下簡稱配額外稅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