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地區進口商品免徵關稅實施辦法  ( 99 年 10 月 22 日)
第8條
進口、銷售及購買免徵關稅商品之營業人應具備帳冊、報表及相關憑證, 詳細記錄免徵關稅商品之種類、數量、銷售狀況及結存,以備海關查核; 其進口量、銷售量或購買量明顯異常者,海關應列為清查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