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管理保稅運貨工具辦法  ( 106 年 04 月 14 日)
第12條
保稅運貨工具裝運保稅貨物時,不得同時裝載非保稅之其他貨物。但同一 份報單申報進口之「保稅貨物」及「非保稅貨物」得使用同一保稅卡車併 裝載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