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  陸運 ( 106 年 08 月 10 日)
第64條
行程簿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到達地點及日期。

二、沿途所擬經過站名及日期。

三、沿途所擬裝卸貨物名稱、數量及旅客人數。

四、預留空欄以備記錄沿途各站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