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地價稅 ( 103 年 01 月 13 日)
第10條
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所稱國民住宅,指依國民住宅條例規定,依左列方式 興建之住宅。

一、政府直接興建。

二、貸款人民自建。

三、獎勵投資興建。

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所稱企業或公營事業興建之勞工宿舍,指興建之目的 專供勞工居住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