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特種稅額查定辦法
( 106 年 09 月 28 日)
第9條
主管稽徵機關依本辦法規定查定之銷售額,營業人如有異議,應另派員調 查,並得組設審核小組評定之。
前項審核小組,由機關首長指定高級人員三人至五人組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