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計算辦法  ( 95 年 12 月 21 日)
第3條
本辦法所稱當期或當年度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比例 (以下簡稱不 得扣抵比例) ,係指各該期間免稅銷售淨額及依第四章第二節規定計算稅 額部分之銷售淨額,占全部銷售淨額之比例。但土地及各級政府發行之債 券及依法應課徵證券交易稅之證券之銷售額不列入計算。

前項銷售淨額,係指銷售總額扣減銷貨退回或折讓後之餘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