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發票給獎辦法  ( 105 年 12 月 15 日)
第6條
中獎統一發票,每張按其中獎獎別領取一個獎金為限。

無實體電子發票字軌號碼同時依第三條及第三條之一中獎者,以領取一個 獎金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