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發票給獎辦法  ( 105 年 12 月 15 日)
第17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七十七年十一月一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除已另定施行日期者外,自發布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月十七日修正發布之第十一條、第十六條自九 十六年十一月一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八月二十二日修正發布之第三條自九十七年九月 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