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發票給獎辦法  ( 105 年 12 月 15 日)
第10-1條
第五條及前二條有關公用事業掣發載有載具識別資訊之兌獎聯規定,自公 用事業產製抬頭為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三月之繳費通知單或已繳費憑證開 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