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  附則 ( 106 年 05 月 01 日)
第53條
本法規定之各種書表及簿據格式,由財政部定之。

第54條
本細則自中華民國七十五年四月一日施行。

本細則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七十七年六月二十五日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 七十七年七月一日施行外,其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