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  罰則 ( 106 年 05 月 01 日)
第49條
本法第四十九條加徵滯報金、怠報金之規定,自中華民國七十五年四月一 日本法修正施行之日起,於應申報之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