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  減免範圍 ( 106 年 05 月 01 日)
第15條
適用本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二十七款免徵營業稅之農耕用機器設備,以整地 、插植、施肥、灌溉、排水、收穫、乾燥及其他供農耕用之機器設備為限 ;農地搬運車,以合於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之規格範圍者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