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  減免範圍 ( 106 年 05 月 01 日)
第14條
適用本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二十六款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應檢送國防部採 購單位或其指定使用單位填具載有品名、規格、數量、單價、總金額及本 產品 (器材) 符合本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二十六款規定之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