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減免範圍 ( 106 年 06 月 14 日)
第9-1條
為因應經濟特殊情況,調節物資供應,對進口小麥、大麥、玉米或黃豆應 徵之營業稅,得由行政院機動調整,不受第十條規定限制。

前項機動調整之貨物種類、調整幅度、實施期間與實際開始及停止日期, 由財政部會同有關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