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稅條例  ( 106 年 04 月 26 日)
第9-2條
證券自營商違反第三條第三項規定,未繳納應納稅額或有短繳、漏繳應納 稅額情形者,除補徵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一倍至十倍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