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  ( 106 年 09 月 30 日)
第25條
本標準修正前所發生應處罰鍰之行為,於本標準修正發布生效日尚未裁罰 確定者,適用本標準修正後之規定辦理。但修正前之規定有利於受處罰者 ,適用修正前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