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  ( 106 年 09 月 30 日)
第16-2條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四十七條第二款規定應處罰鍰案件,於未 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已自動向稽 徵機關報備實際使用情形者,免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