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稅務實施辦法  ( 89 年 07 月 20 日)
第2條
本法稱「電磁紀錄」,指以電子、磁性或其他無法以人之知覺直接認識之 方式所製成之紀錄,而供電腦處理之用者。

本法稱「電子傳輸」,指以電腦或其他連線設備,透過網路傳遞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