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所得稅藍色申報書實施辦法  獎懲 ( 82 年 04 月 23 日)
第21條
稽徵機關依前條規定核定藍色申報書視同普通申報書,或撤銷藍色申報之 許可,應公書面載明事實及處理依據,通知藍色申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