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  綜合所得稅 ( 106 年 06 月 14 日)
第17-1條
個人於年度進行中因死亡或離境,依第七十一條之一規定辦理綜合所得稅 結算申報者,其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之減除,應分別按該年度死亡前日數 ,或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日數,占全年日數之比例,換算減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