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彩券盈餘運用考核與追回款項保管及運用辦法  ( 102 年 11 月 26 日)
第4條
本條例第六條第二項所定社會福利支出,依歲出政事別科目歸類原則與範 圍規定認定之。

本條例第六條第二項所定社會保險、福利服務、社會救助、國民就業、醫 療保健之業務,如有爭議,由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社會福利主管機關洽中央 目的事業機關統一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