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  ( 106 年 08 月 04 日)
第6條
本稅款依本法第十六條之一第二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分為下列二類:

一、特別統籌分配稅款:第三條第一款款項總額之百分之六及同條第三款 之款項。

二、普通統籌分配稅款:本稅款扣除特別統籌分配稅款後之其餘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