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  ( 106 年 08 月 04 日)
第14條
稅課由中央統籌分配之款項,徵收機關應於彙整核算完成當日或次日解繳 本稅款專戶;其彙整核算業務,每星期至少辦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