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庫券經理辦法  登記形式國庫券 ( 94 年 01 月 24 日)
第38條
登記形式國庫券持有人如因印鑑遺失要求更換時,應檢同所持國庫券存摺 ,新印鑑及身分證明,向原經售機構辦理變更印鑑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