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庫法  ( 98 年 05 月 06 日)
第15條
各級政府之集中支付機關(單位),應依核定之分配預算及各項支付法案 ,建檔備付。

前項經核定之分配預算及各項支付法案,由核定機關通知財政機關(單位 )及審計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