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屬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人員進用辦法  ( 105 年 12 月 29 日)
第9條
存保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該公 司進用。對於存保公司各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 管單位應迴避進用。

應迴避人員,在其接任以前進用者,不受前項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