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辦法  ( 104 年 10 月 12 日)
第11條
各機構人員之陞遷、升等、輪調等內部管理事項,由各機構考量單位特性 及業務需要,依資績並重、覈實考核、公平程序、適才適所等原則自行訂 定相關規定,並報本部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