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處務規程
( 102 年 01 月 04 日)
第4條
本中心設下列組、室:
一、綜合規劃組,分六科辦事。
二、國稅組,分五科辦事。
三、地方稅組,分四科辦事。
四、徵課管理組,分四科辦事。
五、資通營運組,分四科辦事。
六、資料處理組,分四科辦事。
七、秘書室。
八、人事室。
九、政風室。
十、主計室。
十一、支援服務室,分三科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