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處務規程  ( 102 年 01 月 04 日)
第4條
本中心設下列組、室:

一、綜合規劃組,分六科辦事。

二、國稅組,分五科辦事。

三、地方稅組,分四科辦事。

四、徵課管理組,分四科辦事。

五、資通營運組,分四科辦事。

六、資料處理組,分四科辦事。

七、秘書室。

八、人事室。

九、政風室。

十、主計室。

十一、支援服務室,分三科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