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辦事細則  ( 106 年 08 月 14 日)
第6條
勘估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有房地清查計畫之擬訂及執行。

二、國有房地各項案件之勘查、分割及勘查表製作、相關產籍異動。

三、地籍錯誤、地籍糾紛、土地複丈及地籍圖、簿不符案件之處理。

四、界址調整及共有房地協議分割案件之處理。

五、地籍圖重測案件之領界、會勘、認章及相關事宜之處理。

六、接獲分算地價案件之處理。

七、估價小組會議之幕僚作業。

八、地價資料之蒐集與管理、國有財產之查估及計價。

九、國有財產產價異議案件之處理。

十、其他有關國有財產之清查、勘查、圖籍管理及計價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