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處務規程  ( 102 年 01 月 04 日)
第8條
改良利用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儲備適宜改良利用國有非公用土地之規劃及核定。

二、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改良利用之規劃執行及督導考核。

三、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之規劃、審核及督導考核。

四、國有不動產辦理都市更新業務之規劃、審核及督導考核。

五、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委託經營之規劃、審核及督導考核。

六、國有非公用土地使用管制變更案件之處理及督導。

七、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改良利用有關法令之研訂。

八、其他有關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改良利用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