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辦事細則  ( 102 年 01 月 04 日)
第7條
稽查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進口、出口、轉運及轉口貨櫃(物)之抽核。

二、入出境運輸工具之通關及管理。

三、入出境旅客、船員行李之檢查及通關。

四、轄區內水域、碼頭之巡緝及倉庫之監管。

五、押運業務。

六、緝私船舶與車輛等查緝設備之管理及維護。

七、違章及行政救濟案件之處理。

八、其他有關稽查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