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辦事細則  ( 102 年 05 月 01 日)
第10條
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二、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

三、國會聯絡、媒體公關事務之政策規劃、研擬、執行及管考。

四、工友(含技工、駕駛)之管理。

五、資訊作業管理及維護。

六、不屬其他各組、室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