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辦事細則  ( 106 年 08 月 25 日)
第5條
業務一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進口、轉運、轉口及郵遞貨物之通關。

二、進口稅則預先審核及疑義案件之處理。

三、進口貨物保稅、補稅、免稅、押款、退款、按月彙繳、分期繳納關稅 、暫准通關案件及艙單之處理。

四、進口報單審核、副本核發及貨物稅完(免)稅照之處理。

五、進口貨物退運、調換、聲明放棄之處理。

六、進出口貨物化驗、鑑定及貨樣管理。

七、優質企業之認證、驗證及管理。

八、運輸業登記、管理及自備封條申請案件之處理。

九、違章及行政救濟案件之處理。

十、其他有關進口貨物通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