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處務規程
( 103 年 04 月 18 日)
第5條
綜合規劃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局業務方針、施政計畫及作業手冊之彙編。
二、研究發展工作之規劃、研析、推動及管考。
三、重要業務之協調及聯繫。
四、稽徵業務考核及公文檢核作業。
五、各稅審查案件之覆核。
六、其他有關綜合規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