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各分局辦事細則  ( 102 年 01 月 04 日)
第8條
銷售稅課掌理事項如下:

一、營業人設立或異動案件之查簽處理。

二、營業稅之申報收件、審理、核退及稅款之催繳、取證。

三、貨物稅、菸酒稅稽徵及貨物稅證照核發。

四、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稽徵業務。

五、小規模營業人之查徵作業。

六、交查異常查核作業。

七、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檢舉案件之查核。

八、統一發票稽查、稅籍清查等年度例行查核作業。

九、開立不實統一發票營業人之防制及查核。

十、其他有關銷售稅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