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庫署處務規程  ( 102 年 11 月 21 日)
第6條
支付管理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庫撥付有關預算與支付法案之建立及管制。

二、支用機關資料之建立及管理。

三、電子支付作業之推動、憑證審核及管理。

四、庫款動支日期之研議與支付憑證之收件、審核及控管。

五、簽證人員簽證資料之保管、驗對、更換及管理。

六、國庫支票印製、保管、簽發、審核及寄發之管理。

七、匯款資料簽發、審核及更正之處理。

八、匯撥基金調度、匯款資料傳送及存帳業務管理。

九、金融機構資料之建置及維護。

十、其他有關支付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