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務規程  ( 103 年 05 月 01 日)
第7條
本會設下列處、室:

一、綜合規劃處,分三科辦事。

二、法律事務處,分二科辦事。

三、國際業務處,分二科辦事。

四、資訊服務處。

五、秘書室,分二科辦事。

六、人事室。

七、政風室。

八、會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