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務規程
( 103 年 05 月 01 日)
第7條
本會設下列處、室:
一、綜合規劃處,分三科辦事。
二、法律事務處,分二科辦事。
三、國際業務處,分二科辦事。
四、資訊服務處。
五、秘書室,分二科辦事。
六、人事室。
七、政風室。
八、會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