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處務規程  ( 100 年 12 月 23 日)
第5條
檢查制度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金融檢查政策與制度之研究及規劃。

二、金融檢查法規之訂修、廢止、疑義解釋之研擬。

三、表報稽核與申報資料評等之研究及發展。

四、金融機構申報資料之蒐集、整理及分析。

五、與其他監理機關之資訊交換相關事宜。

六、金融檢查國際事務活動之彙辦。

七、金融檢查相關刊物之彙編。

八、其他有關檢查制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