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所屬公營事業移轉民營從業人員優惠優先認購股份辦法  ( 90 年 12 月 31 日)
第9條
從業人員可認購額度總股數及得增購額度總股數,由該事業依各從業人員 年資、職等及考績或其他因素,訂定每位從業人員可認購股數及得增購股 數;其計算以一股為單位,不滿一股之零數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