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組織規程  ( 102 年 01 月 04 日)
第1條
財政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辦理全國財政人員訓練業務,特設財政人員訓 練所(以下簡稱本所),為四級機構,並受本部指揮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