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處務規程  ( 100 年 05 月 20 日)
第8條
金融業務檢查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金融機構涉及貨幣、信用、外匯政策、支付系統及其他本行主管業務 之查核或專案檢查。

二、檢查缺失之糾正及輔導改進。

三、金融機構違反本行主管法規之處分及處理。

四、金融機構資料之蒐集、檢核及分析。

五、金融穩定資料之蒐集、整理、分析及研究。

六、金融穩定評估與報告之撰擬及發布。

七、金融監理之研究及聯繫合作。

八、其他有關金融業務檢查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