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公益彩券監理委員會組成辦法  ( 104 年 09 月 22 日)
第7條
本會開會除重大決議需經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外,應有過半數委員 出席,決議事項應經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

本會委員對具有利害關係之議案,應行迴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