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業務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  ( 59 年 04 月 10 日)
第3條
委員會設置執行秘書一人,副執行秘書一人,助理秘書若干人,遵照委員 會決議,並秉承召集人指示,辦理本會一切事務人,均以向有關機關調用 為原則。